500万公务员聚焦《公务员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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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2日05:50 人民网-江南时报 |
历经4年起草和13易其稿,凡20章共103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草案)》,在2004年底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三次会议上正式进入立法程序。作为我国首次专门就人事管理进行的立法,《公务员法》一经初审就立刻受到社会各界的热切关注。 500万公务员的管理法 众所周知,公务员是掌握国家公权的人,代表国家从事社会事务管理、行使行政职权、履行国家公务。目前我国有500多万公务员。 我国的公务员制度只有短短10年的历史。1993年8月,国务院发布实施《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建立和推行公务员制度。 与1993年国务院制定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相比,本草案增添了2章15条,不少内容均有新的发展和突破,公务员嘉勉、晋升级、职位、工资待遇、福利等一系列权利规定得到明确化、具体化。更重要的变化是,草案强化了公务员的责任与义务,以及相对明确和细化的政纪约束。首次明文限定贻误工作、打击报复、弄虚作假、压制批评、欺骗群众、挥霍公款、滥用职权、侵犯群众利益、参与或支持黄赌毒、经商办企业或参与赢利经营性活动等33个小项15个大项的行为属于违纪行为,须受到相应的戒惩或处罚。 与此同时,草案还将“引咎辞职”制度确立为该法的一款重要法条。 四个期盼引发的焦点 张美兰委员将审议《公务员法》遭遇的分歧,总结为四个方面的期盼:第一,公务员法相关管理部门期盼能更加规范公务员管理,更好地保护公务员的合法权益;第二,公务员期盼它能为自己开拓更大的职业发展空间,合法提高相关的待遇;第三,专家、学者期盼它推动公务员人事管理的现代化,建立现代化的公务员管理制度;第四,老百姓期盼早日建成一支成本更低、服务质量更高的公务员队伍。 针对公务员自身的发展空间问题,李春亭委员认为,目前我们实行的职务晋升级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一般公务员积极性的发挥。他分析说,从职务升迁上讲,每个单位的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都是有限的,但担任主要领导职务的更少,而按照现在的体制,工资、住房、医疗、交通等福利待遇都与职务高低挂钩,这就使得许多人都去争官,甚至跑官、要官、买官。所以从一定角度讲,这种体制是造成“官本位”意识的重要根源,对社会上的贪污腐败现象也有一定的催化作用。他建议草案作出更加明确的规定,要求国务院建立健全公务员的职级升迁制度,从根本上解决“官本位”的思想意识问题。 据新华网瞭望新闻周刊 《江南时报》 (2005年01月02日 第七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