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小二十平方最少开五百个 农村卖药“门槛”降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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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2日07:34 水母网 |
水母网01月2日讯记者昨天从市药监局获悉,从今年开始,我市加强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满足农村群众用药需求,降低农村药店开办门槛。 今年,该局放宽农村药品经营准入条件,鼓励在人口较多的村设立零售药店和连锁门店,允许在乡镇、村新设置的单体零售药店和连锁门店的营业面积最低可降至20平方米;单体药品零售企业根据经营需要,设置符合药品特性要求的仓库,确无药品储存必要的可不设仓库。年内力争开办乡镇以下非处方药经营点500个,逐步实现村村有药店,方便农民购药并保证安全。 (禹烟青 李冰)责任编辑:姜莉(来源:水母网--烟台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