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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经济普查开始登记 普查员有权查阅财会等资料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2日08:20 南方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1月1日电 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登记工作在新年第一天拉开了序幕。全国上千万名普查工作人员开始陆续对各类机关、社团、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体经营户等进行入户登记。

  1月1日是休息日,当日的经济普查登记工作主要集中在假日不休息的旅游、餐饮等行业。

  记者从国家统计局了解到,经济普查分为四个阶段,准备阶段、登记阶段、数据处理阶段、资料开发阶段。按照《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要求,在登记过程中,普查员有权查阅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财务会计、统计和业务核算等相关原始资料及有关经营证件,有权要求经济普查对象改正其经济普查表中不确实的内容。普查对象有义务接受经济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调查,应当及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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