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十字会慈善会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接受社会捐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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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2日08:20 南方日报 |
民政部发布紧急通知明确指出 红十字会慈善会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接受社会捐赠 其他部门社会组织不得接受捐赠本次捐赠活动以资金捐赠为主 民政部1日出台了《关于开展对印度洋海啸灾区民间捐赠活动的紧急通知》,为民间对印度洋海啸灾区捐赠提供便利。 记者1日从民政部获悉,本次捐赠活动因考虑到灾区目前处于紧急阶段及运输、出境检疫等问题的特殊性,以资金捐赠为主,一般不接受物资捐赠。由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及各地红十字会、中华慈善总会及各地慈善会和各地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接受捐赠。其他部门和社会组织不得接受社会捐赠,已接受的捐赠款要如数移交至当地的红十字会、慈善会或民政部门。据新华社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