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司法公正 合肥检察机关与律师须"互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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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2日08:33 新华网 |
江淮晨报讯为保障检察机关严格执法,律师依法执业,促进司法公正,近日,合肥市司法局与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建立了检察机关执法与律师执业工作联系制度。 这项联系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双方在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检察队伍建设方面互相提供意见和建议;检察机关对于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存在的违法或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行为,应及时通报市司法局并抄送市律师协会;律师管理部门和律师发现检察机关办案人员在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工作中有违反法律、违反《人民检察院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依法执业的规定》行为,应向其所在检察机关或上一级检察机关纪检部门、相应职能部门通报或投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