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可领医疗补助(组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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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2日09:00 新华网 |
失业人员生病可领医疗补助
2005年01月02日 来源:华西都市报 昨日记者从省劳动和保障厅获悉,省政府日前下发通知,对失业保险的相关问题作出规定。 机关工作时间视同缴费时间通知规定,公务员从机关进入企、事业单位工作之月起,都需参加失业保险,其在原机关工作的时间视同缴费时间。职工由企、事业单位进入机关工作,其个人的失业保险缴费记录予以保留,原单位及其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不转移。 改制企业欠缴的应予补缴通知要求,企业在改制中欠缴的失业保险费和迟纳金应予补缴,关闭、破产企业欠缴的失业保险费和迟纳金,应按照法定的清偿顺序从清偿资产中以货币形式依法征缴。 再次失业参保时间合并算参保职工按照国家或省的有关规定领取一次性自谋职业安置费而未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其原有的失业保险缴费时间(包括视同缴费时间)予以保留,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前后缴费时间合并计算,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生病住院可申领补助金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患病住院,或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生育而未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应在出院或生育后60日内凭相关证明材料到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住院医疗补助金、生育补助金申领手续。 失业保险迁移执行迁入地标准通知规定,失业人员迁往统筹地区以外的,迁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及时为其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迁移手续并按规定划拨资金。迁入地应按迁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领取期限和失业保险金、门诊医疗补助金标准按时足额发放,其失业保险待遇执行迁入地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