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会贷款建设的城市路桥 年费收费制保持20年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2日10:21 新华网 |
市属四县(市)车辆也纳入征收范围外籍车辆17个代收站点收取 据三湘都市报1月2日报道到目前为止,长沙市城区路桥建设的贷款额已达90亿元,要连本带息还清贷款,年费收费制需20年内不取消。长沙市政府日前发布通告称,长沙市贷款建设的城市路桥车辆通行费收费期限为2005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据悉,2005年,市属长沙、望城、浏阳、宁乡四县(市)牌照的车辆也纳入了年票征收范围。四县(市)除省、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免征车辆,在新增设站点未建成前,也应到长沙城区指定年票购买点购买年票。年票收费标准为:四县(市)行政事业单位蓝色牌照车辆及四县(市)的所有小轿车(不含面包车)均按市区年票标准的100%征收;其他车辆按市区年票标准的50%征收。同时,外籍过境机动车辆通行费委托省政府批准的17个代收站点收取,实行两票制代收次票。两票制即在收取本站通行费的同时,代收长沙市贷款建设的城市路桥通行费。这17个代收站点分别为:京珠高速湖南段的星沙、雨花、李家塘收费站,长沙绕城高速的大明、新安寺、东塘、斑马、黄花塘、黑石铺大桥收费站,长益高速的岳麓收费站,机场高速的长沙、梨收费站,大托收费站,白箬收费站,长湘公路收费站,水渡河收费站,马坡岭收费站。(编辑吴瑶)(来源:三湘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