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元!新标准重罚乱停车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2日13:09 海峡网-厦门晚报 |
违反交规可记入个人信用档案 本报讯 (记者 蒋怡丹 通讯员黄元雄)《福建省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标准(试行)》(下称《试行标准》)自今年元旦起正式执行。相比原有的处罚标准,《试行标准》的处罚力度大幅提高。湖里交警大队疏港中队第一天上路两小时内就对10多辆违法停放的车辆开出了罚单。 昨日上午9时许,高殿一号路机动车道两侧都有一溜大型的集装箱车随意停放,有的车上有司机,有的车右转向灯还在一闪一闪,驾驶座上却没了人影。车上的司机看见交警,马上发动了车准备离开,交警指出了他的违法行为,并告诉他,根据《试行标准》,再这样违法停车将被罚款200元,而不再只是20元了。 由于是实行《试行标准》的第一天,交警根据以人为本的原则,对这些司机教育之后就放行了。但是,他们说,有些司机宁愿冒着被处罚的风险将车停在路面上,而不肯停进相隔不过5米远的停车场内,就是因为原先的处罚力度偏弱,甚至比停车场的收费还“便宜”,今年起处罚力度大幅提高后,再冒这样的风险就不值得了。 除了违法停放车辆外,《试行标准》对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也有大幅度提高。原先的处罚中罚款额多为5元至200元,《试行标准》则提高为20元至2000元,如无证驾驶除罚款2000元外,还可并处15天以下拘留,旧的处罚标准仅罚款200元并处拘留7天;酒后驾车的处罚也从1000元提高为2000元。 对交通违法行为人除“警告”之外,还应开具书面罚单并进入处罚流程,并有可能记入个人信用档案。 (厦门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