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医保新办法施行 杭26万退休的看病更方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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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2日13:34 新华网 |
新华网浙江频道1月2日电修改后的《杭州市城镇医保办法》元旦起施行。与原来比,新《办法》重点对退休人员看病倾斜,纳入门诊统筹的26万退休人员将从中受惠。 两家约定医院可随时就诊 去年1月1日起,杭州退休人员门诊医疗施行定点管理。退休人员可选一家医院作为本人的约定医院。但在实施过程中,部分退休人员反映就诊不方便。 新《办法》规定,退休人员可选择两家医院作为定点。一家大医院,一家为居住地附近的社区医院。约定医院增为两家从今年4月1日起执行。 新《办法》施行后,一般常见病及慢性病可到社区医院就诊,社区医院费用低,还可免费观察血压、健康咨询、上门服务等。如果得了大病,则可随时到另一家约定的大医院就诊。 住院只设1次起付标准 去年,杭州降低了退休人员的门诊起付标准,从原来的700元,降至400元。元旦起,退休人员住院也只设一个起付标准,按第一次住院的定点医疗机构等级计算。 这样一来,退休人员看病无论是门诊还是住院,医疗费用都低了。但住院的其他人员暂不调整,每次住院都有起付标准。 目前,住院起付标准三级及相应医疗机构800元,二级及相应医疗机构600元,其他医疗机构400元。 医疗救济门槛降低 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只需缴1块钱,一旦得了重症大病,就可以申请医疗救济金。每月1元的医疗救济资金在征缴重大疾病补助资金时一并征缴。 原先,对不是困难家庭、但参加了退休人员门诊统筹的参保人员,其当年个人负担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开支范围的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超过2万元,才能申请医疗救济。现在,只要超过5000元就能申请了。其他参保人员申请救济的条件不变。 本月起,参保人员就可到居住地所在社区申请2004年的医疗救助。(徐芳)(来源:都市快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