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运送12偷渡客 船长船员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2日17:30 东南快报

  本报讯2004年12月30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福州市边防支队侦办的“2004·2·1”重大偷渡案进行终审判决,利用暗舱运送12名偷渡人员的辽宁籍某货轮船长刘某及船员杨某等9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至9年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至15万元,运送偷渡人员的货轮被依法没收拍卖。

  经查,被告人刘某、杨某等9人均系辽宁省大连市人。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电影《天下无贼》公映
杨振宁登记结婚
健力宝事件资本谜局
意甲在线足球经理游戏
2005新春购车完全手册
岁末年初汽车降价一览
经济适用房该怎么买
精彩家装图片选
天堂II 玩转港澳指南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