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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民政部门设海啸灾区民间捐赠接收站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3日08:55 新华网

  昨日,记者获悉,省民政厅发出紧急通知,我省民政部门将设立对印度洋海啸灾区民间捐赠接收站。

  通知明确:捐赠由各地民政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省慈善总会及各地慈善会具体负责接收捐赠;各级红十字会依法开展募捐活动。其他部门和社会组织不得接收社会捐赠,已接收的捐赠款要如数移交至当地的慈善会或民政部门。其次,捐赠活动坚持自愿原则,不得搞行政命令或硬性摊派。以资金捐赠为主,一般不接收物资捐赠。各地级以上市慈善总会、红十字会或民政部门均设立接收捐赠站点,定期公布捐款接收情况。

  广东省慈善总会接收办公室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民政厅大院内)。(曾卫康 王锦昌)

  捐赠热线:020-83327771020-83333120

  传真:020-83357533

  开户行:广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越华路支行账号:121802516010000523(人民币)12180251613000017(港币)12180251614000037(美元)

  名称:广东省慈善总会(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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