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依法开具和使用发票 广州房地产业成地税举报新热点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3日09:14 南方日报 |
本报讯(记者/朱桂芳 通讯员/陆晓红)根据近日广州市地税局涉税案件举报中心通报情况,2003年受理的涉税案件共700多宗,其中涉及房地产业的举报案件接近两成,房地产业成为当前广州市涉税违法的新热点。 据介绍,市民所举报的房地产业涉税违法行为,绝大部分集中在“未依法开具和使用发票”的问题上,例如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不动产时,收取购房款或银行按揭房款后不肯向消费者开具《广东省广州市不动产销售(转让)发票》,只开收据;一些房地产中介公司在代理房地产销售、租赁业务时,本应对收取的中介费、代理费、手续费等费用开具《服务业手写发票》,但中介公司只对消费者开具收据;一些物业管理公司收取业主的管理费、代收水电费等不按规定开具《服务业手写发票》等未依法开具和使用发票问题也是举报的热点,此类举报占所有房地产业举报的三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