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奖励农村独生子女户 从今年起每人每年6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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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3日09:34 水母网 |
大众日报威海讯记者从威海市有关部门了解到,从2005年1月1日起,威海市农村只有1个子女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农民,在子女满14周岁以前,每年将直接从个人账户中领到各市区、开发区财政部门发放的每人每年60元的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威海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实行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统一发放制度。奖励费资金由市、县级市(区)、镇(街道办事处)三级财政承担,均纳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每年通过财政部门设立的“奖励资金专户”兑现给农民。记者 任松高 彭辉 责任编辑 王军华(来源:大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