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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不超1小时可省3.5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3日09:42 南方都市报

  停车不超1小时可省3.5元

  市物价局公布新收费标准,天河客运站等6家对外开放的停车场降低停车收费

  本报讯(记者李艳 通讯员蓝岚)一批需执行政府定价的客运站、医院、公园等停车场实行新的收费标准,天河客运站等3家客运站的停车收费下降,东风公园、广州铁路中心医院对社会开放的短时停车收费下降。近日,市物价局公布了新收费标准。

  日前,市物价局根据《广州市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调整了一批政府定价的客运站、医院、公园的停车场收费标准。新标准参照同地段的公共露天停车场、住宅小区室内停车场的收费制定,客运站停车收费下降,例如原来公共露天停车场小车停车收费,12小时以内都是5元,现在是1.5元/小时·辆,12小时最高限价4.5元。大沙头码头、东风公园、广州铁路中心医院对社会开放的短时停车收费标准也下降。

  图表略,详见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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