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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新增国家环保模范城12座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3日11:03 光明日报

  记者 林英 通讯员 赵婧

  本报北京1月2日电国家环保总局近日正式命名辽宁沈阳市、广东江门市、新疆克拉玛依市与库尔勒市、重庆市渝北区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区。至此,环保总局2004年共命名了11个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1个国家环保模范城区,其余城市为江苏无锡、镇江;四川绵阳;福建福州;江苏常州、金坛、溧阳环保模范城市群。

  据介绍,2004年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各具特色。一是无锡市通过创建模范城市带动了国家重点流域污染治理的做法具有典型意义。地处太湖流域的无锡市,投资100多亿元,全面实施环境综合治理。二是西部模范城市数量明显增加。新疆的克拉玛依和库尔勒市在自然条件先天不足、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在城市环境建设、工业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三是曾经是“中国十大污染严重城市”之一的老工业城市沈阳,仅用三年时间就在城市环境建设上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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