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监管不力 单位领导将被追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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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3日11:14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廉江讯 (记者关家玉 通讯员李向明、郑基雄、王树平)近日,廉江市人民政府与各镇政府、街道办的负责人签订了《廉江市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责任书》,正式把食品安全监管的责任与辖区主管领导“挂钩”,列入追究制度。据悉,廉江此举在粤西尚属首例。根据这一制度,今后,辖区内出现食品安全监管不力的,单位领导将被追究相关责任。 据“责任书”显示,该市将建立健全对市场的基本定期巡查制度,各镇、街道办须派出2个协理员协助质监局做好此项工作。同时,对所有生产的食品企业,进行定期抽检,对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存在严重问题的企业,该整改的整改,该取缔的则取缔。 此外,有关职能部门还须定期将辖区内食品的质量等情况,向市政府报告,对未能早发现、早上报、早打击、早控制假冒伪劣生产源头,导致发生区域性、规模性制假、售假活动的,必须追究有关基层政府直接责任人、主管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