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厦被挂消防警示牌(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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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3日11:16 广州日报大洋网 | ||
这是清远市首家被挂上“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警示牌的单位,表明地方政府对行政区域内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挂牌督办制度开始实施。 据悉,去年以来清远市消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多次对这家购物大厦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发现大厦内存在未设置中庭防火卷帘分隔,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喷淋自动灭火系统失效、未按要求设置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商场四楼安全疏散口不足等重大火灾隐患,清远市公安消防局遂于元旦前向其发出“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实行悬挂“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警示牌,接受社会的监督。 一位市民说:“以前不知道这家商场存在消防隐患,政府的提醒使自己购物时要多加小心些,也希望商家本着人命关天的观念如期整改。” 随着元旦春节来临,冬季防火凸显紧迫,清远公安消防部门对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和单位进行逐一排查。 对没按要求限期整改的单位,由公安消防机构以清远市政府名义在单位醒目位置悬挂“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警示牌,标明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整改期限和整改责任人,签订整改承诺书,由相关部门跟踪督办整改,并向社会公布。各单位未依法履行排查、整改火灾隐患职责,发生事故的,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予以行政处分,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过去的一年,清远市按照上级部署,突出抓了交通、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以及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专项整治,有效控制了各类事故的发生。据统计,去年1月至11月份,全市发生各类安全事故1347起,受伤1434人,经济损失1538.3万元,事故起数、受伤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1%、3.95%。(来源:广州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