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发安徽阜阳劣质奶粉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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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3日11:36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据新华社电 引燃阜阳奶粉事件导火索的3名销售商马大成、刘洁、高建近日被安徽省太和县法院一审作出有罪判决,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金,同时被追缴其违法所得4260元。 法庭审理查明,2003年七八月份,安徽霍山人马大成以每件120元价格购进标示为内蒙古欣乳业有限公司的“伊鹿”牌奶粉,并以每件138元的价格销售给太和县人刘洁、高建夫妇。刘洁、高建购进后又以每件185元至204元的价格推销给太和县三堂镇经销商张军、刘家显、路玉成。太和县三堂镇韩庄村民高芳因喂养哥哥高政寄养的新生儿小强,先后从张军、刘家显、路玉成处购买“伊鹿”牌奶粉30多袋。喂食小强20袋后,导致其营养不良入院治疗。以后小强的父亲高政为了维权,四处奔走,从而揭开了震惊全国的阜阳销售劣质奶粉事件。 经审理,太和县法院判处马大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刘洁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判处高建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马大成等不服一审判决,已提出上诉。(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