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消协提醒消费者节日消费维护“四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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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3日12:32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昨日,贵阳市消费者协会发出2005年第一期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在节日消费期间,要维护好自己的“生命权、安全权、健康权、知情权”。同时,市消协还为市民提供了以下几点建议,给予警示: 选购包装食品时,首先,要看包装是否标明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方标准、保存条件等,选购鲜活食品时,应按这些食品的精神状态、鲜活程度,尽量目睹宰杀、加工过程。 另外,节日期间,市民在外就餐的比较多,在大众就餐消费时,要注意卫生及安全,如就餐过程中出现中毒、身体不适情况,除了向有关部门投诉、及时采取紧急措施送医院救治外,要保护现场及其残留食品、物品,以便执法部门调查取证处理。 在节日购物方面,要慎购“打折商品”,在购买“打折”商品时,要注意“打折”的事由和原因。 此外,消协特别还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商品(产品)、接受服务时应向经营者索要票据,利于投诉或向经营者索取赔偿。 作者:卢奕凝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