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民工倒卖熊猫皮 获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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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3日12:33 东南快报 |
本报讯 福州市森林公安局“专案组”近日被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记集体二等功一次,民警时家乐记个人二等功一次。 2003年7月11日,福州市新店派出所发现四川籍农民工官某藏有一张动物皮。福州市森林公安局迅速成立以刑警队副队长时家乐为组长的专案组,对此案展开侦查。民警将这张动物皮送到福建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作物种鉴定,鉴定结果,该皮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大熊猫(幼体)毛皮,该案为特大刑事案件。 在民警的再三劝导下,犯罪嫌疑人官某终于交待,2003年3月23日,他以10100元雇请四川省茂县村民杨某非法猎杀一只幼体大熊猫,非法运到福州联系买主。四川警方抓获杨某,杨某对非法猎杀幼体大熊猫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2003年11月3日,官某被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以“非法收购、运输国家一级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同年11月15日,杨某被四川省茂县人民法院以“非法猎杀国家一级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