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通报省属国企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和再就业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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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4日03:26 山西日报 | ||||||||
本报讯(记者齐作权)2004年12月30日下午,我省再就业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会同省财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和省总工会等部门召开会议,就2004年省属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等情况,向省直有关行业部门、55家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和再就业中心负责人做了通报。 关于协议期未满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情况。2004年,累计有23户省属国有企业列
关于协议期满滞留中心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情况。2004年,累计有43家省属国有困难企业列入该范围。累计1.71万名滞留中心下岗职工领取了临时生活救济金。全省共筹集、发放临时生活救济金约6500万元。 关于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情况。到2004年11月底,省属国有企业中有4万名下岗职工办理了《再就业优惠证》,有286人享受了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有65名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职工申请办理了小额担保贷款。有21户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各类企业吸纳下岗职工1035人,其中省属国有企业下岗职工970人。 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企业要把确保职工生活,特别是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要及时将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发放到下岗职工手中;要注重做好特困下岗职工的生活救助工作。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网络编辑:郭丽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