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依法执政而非以党代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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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4日04:28 天府早报 |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求是》发表文章称,执政党必须崇尚宪法和法律 早报讯 2005年第一期的《求是》杂志刊载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肖扬的文章称,要切实做到依法执政而不是以党代政。 善于把决定和政策转化为法律 文章指出,执政党必须崇尚宪法和法律,要根据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去制定政策和作出决定,维护宪法和法律的统一和尊严,要善于把成熟的决定和政策及时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法律,使社会矛盾和政治经济关系在法律的轨道上得到正确、及时的协调和处理。 文章还指出,要依法界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权、执政权和国家政权的关系,为党依法执政提供制度和体制保障。中国是人民当家做主的国家,国家政权机关是人民行使当家做主权力的机构。因此,要正确处理好党和国家的关系,党领导立法、行政和司法,但不代替他们的职能。 党的领导和执政应处于领导核心 党要通过贯彻实施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员直接执掌政权的形式,取得党的领导和执政的最佳效果而不要伤害政权机关和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党要总揽全局而不要包揽一切,党的领导和执政应当始终处于领导核心地位而不是在实践中降低这一地位,党应当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而不能超越于宪法和法律之外,更不能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 文章同时也指出,要从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有利于实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出发,适时改革和完善不适应党依法执政的体制,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权限明确、程序规范、制约有效、运作高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为党依法执政提供制度上、机制上和程序上的保障。 文章称,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其实质就是执政党要依法执政,参政党要依法参政,行政机关要依法行政,司法机关要依法司法,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要依法开展工作,企业要依法进行经营活动,国家工作人员要依法办事,公民要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中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