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抬高煤矿准入"门槛" 30万吨以下矿井不再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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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4日08:51 水母网 |
大众网济南1月3日讯(记者 高祥森)记者从省煤炭工业局获悉,我省将抬高煤矿建设项目准入“门槛”。从今年开始,30万吨以下的矿井不再审批,5年后9万吨及以下矿井将全部淘汰。 省煤炭工业局负责人要求,省属煤矿要以建设现代化矿井为目标,向国际先进水平看齐;市县属煤矿向省属煤矿看齐,提高机械化和整体管理水平;乡镇煤矿要创造条件发展机械化。此外,大中型矿井要逐步实现自动化、信息化和集控化,有条件的矿井实现薄煤层综采化;乡镇矿井实现正规壁式开采,逐步消灭水泥棚和木支护;对煤炭资源条件较好、依法生产的小煤矿,通过实施技术改造,提高单井规模和正规办矿水平。 据悉,今后我省新开办煤矿必须符合《煤炭法》、《煤炭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全省煤矿大基地建设规划,严格禁止审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新开办煤矿项目。新建矿井建设规模必须与矿产资源储量规模相适应,不得大矿小开,化整为零。凡未按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擅自开工建设的煤矿,不予进行投产验收和颁发煤炭生产许可证,并将严肃追究办矿单位和办矿人的责任,依法进行查处。 同时,我省还将在年产30万吨以下小煤矿较集中的矿区,加大联合改造力度,使煤炭资源向优势骨干企业相对集中,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力争2010年前全部淘汰9万吨及以下小煤矿,2015年前全部淘汰30万吨以下矿井。责任编辑:刘家昌(来源:齐鲁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