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半年电费每度多了2角多钱——物业说电费提价有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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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4日08:57 水母网 |
本报热线110消息(记者苏卫红)市区四方路的王女士近日向本报反映,辖区物业管理中心向她及附近住户收取的2004年下半年电费每度比原先多了2角多钱。经记者了解,物业管理中心收费有依据。 昨日,王女士的邻居、经营商店的岳女士对记者说,上月22日,她所在的物业管理中心向她按每度电0.742元的标准收取2004年下半年的电费,而上半年每度电仅收0.52元,相差了0.222元。为此,她向物业管理人员询问此收费是否有依据,对方回答是电业部门口头通知的。 记者随后来到该物业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丛女士对记者说,王女士和岳女士都是商业网点房,市供电公司规定的收费标准就是每度电0.742元。2004年上半年之所以按每度电0.52元收取,是因为辖区当时是统一的电表,不好区分收费,这样他们对网点房还要补贴其中的差价。到了下半年,他们完成了一户一表改造,就对居民家庭和网点房按规定的标准收取,因此,不存在多收费的问题。丛女士说,业户有什么不明白的问题,可到电业部门去咨询。 市供电公司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商业网点的收费标准一直都是每度电农村0.89元,城市0.742元。 责任编辑:林天波(来源:威海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