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场所分级是种制度性偷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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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4日10:06 广州日报大洋网 |
石敬涛 近日,南京市有关部门召开“公共娱乐服务场所治保会成立暨A级场所授牌”大会,南京所有娱乐场所全部进行A、B、C三级分级管理(1月2日《南京晨报》)。看到这则新闻,笔者想起了近几天的食用油事件。卫生部公布的几家有问题的食用油品牌,有些是“著名”的“国家免检产品”。在笔者看来,南京市对娱乐场所也进行三级管理的行政思维,与“免检”思路有异曲同工之妙。这里的“A”级实际上与“免检”大体相近,都是公共管理部门在以政府的信誉,来为“优秀产品”和商家进行的某种事实上的担保和承诺。 分级管理,定期考核,动态升降,这无疑是良好的行政目标。但是,对于娱乐场所而言,就像把握“按摩不准到肩部以下”一样,是一个在“度”的掌握上很难把握的特殊行业,其经营方式和经营“尺度”在现实中也是一个动态和不断变化的过程。今天获得“A”级娱乐场所,明天就可能在“A”招牌的护佑下藏污纳垢,干起“C”级的“挂羊头卖狗肉”的营生。这种风险的存在,不是杞人忧天,而是已经为事实所证明了的。就像今天东窗事发的食用油事件。 尤其应该看到,这种分级一旦确定,管理部门不可能像电视台的天气预报一样,准时、定期地向公众和消费者公布和通报,公众和消费者也不可能记清楚今天张三是A,明天李四就成B。管理部门往往是弄一个类似“文明单位”或者“免检”的牌匾,让娱乐场所挂在最显眼的地方充门面,让商家“坐吃山空”,形成长期的事实上的“保护伞”、“挡箭牌”和卖狗肉用的羊头。这就在无形中为商家人为地制造不公平竞争。 对娱乐场所,管理部门应该在管理细节上下工夫,以廉政、勤政来滴水不漏地对整个行业进行全方位的刚性监管,而不能天真地期望通过一个“分级制”一了百了。这种管理上和制度上的偷懒,不但起不到应有的激励作用,而且出现娱乐行业的“食用油事件”也是迟早的事。这种管理上和制度性偷懒结出的恶果,不但会使消费者苦不堪言,而且也将大大影响政府的信用和形象。(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