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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害女网友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4日10:19 广州日报大洋网

  本报河源讯 (记者秦仲阳通讯员林雨)河源市中级法院近日对发生在龙川县城抢劫杀害女网友的一宗刑事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杀害女网友的被告人杜成雄犯抢劫杀人罪,判处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查实,本案被告人杜成雄,男,21岁,湖南省新田县人,自2004年4月以来通过上网聊天认识了在龙川县务工的同乡女青年谢柳(化名)。5月27日,杜成雄在网上得知谢柳与其男友吵架分手,专程从湖南新田县来到龙川县城老隆镇与谢见面,并于当晚同住在谢柳租住的房屋中。第二天上午,杜成雄得知谢决定与男友和好时,杜想到自己白来一趟,即产生了抢劫的念头。

  当天13时许,杜成雄从身后用拳头打击谢柳头部,并用手抓住谢的头发将其头部往墙壁上撞,致谢死亡。随后抢走谢的手机和200多元钱后逃往东莞。2004年7月2日,龙川县公安局刑侦人员在增城市将杜成雄抓捕。10月25日,此案由河源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河源市中院审理后认为,杜成雄其行为构成抢劫杀人罪,且后果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同时提醒广大青年搞网恋要谨慎,要切实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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