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爱尔兰有新规 停留最长不超18月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4日17:23 法制晚报 |
本报讯教育部昨天发布留学预警称,2004年12月,爱尔兰教育科学部、司法部先后公布了有关非欧洲经济区的留学政策、学生签证及工作许可的新规定。 按其新规定,一是除非注册攻读爱尔兰教育科学部认可的证书课程且学习期限不少于一年者外,2005年4月18日以后进入爱尔兰的、来自非欧洲经济区的留学生将不得进入劳动力市场,包括学习预科课程(如语言课程)的学生。二是从2005年1月1日起,除了注册攻读爱尔兰教育科学部认可的证书课程且学习期限不少于一年者外,其他学生在爱停留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8个月。之前已在爱移民局登记的学生,允许在爱停留18个月时间也从2005年1月1日算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