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丢包咋赔偿没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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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5日03:02 新晚报 |
本报讯 (实习生 崔美华 记者杨建平)消费者在商场试衣服时,包让导购员给看丢了,由此引发的赔偿问题因缺少相关法律依据悬而难决。 张女士在某体育用品商场买衣服时,将腰包交给导购员保管。谁知当她从试衣间出来时发现包没了。导购员和商场虽然愿意承担一定赔偿,但不同意按照张说的包内钱物价值3000元的数额全赔,双方争执不下。 对此,市消协投诉部负责人认为,商场导购员答应为张看包却将包看丢,必须承担相应责任,进行赔偿。但具体应赔多少,目前还没有相应的法规来界定,还要靠消费者和商家达成协议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