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封情书了断离婚案(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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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5日03:09 新晚报 | ||
本报讯 (陈文 记者 何方)丈夫拿出情书以妻子有外遇为由要求离婚,法庭以4封情书作为判决离婚案的确凿证据。 朴某感到苦恼,几次催促律师尽快起诉,律师都劝他耐心寻找有力证据。不久,朴某真的拿来4封信,有3封是一个署名叫××的人写给朴某妻子的,有一封是朴某妻子写给对方但未寄出的信。两人在信中明确表明了婚外情的关系,并提到了幽会地点和状况等内容,是一个重要证据。朴某曾就此质问妻子,妻子说那都是过去的事了,自己也想了结那段婚外情,所以有一封信没有寄出。 据法官介绍,经专业鉴定,确认了这些信件的真实度。这些信能证明朴某妻子在婚姻期间与他人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从而导致夫妻关系彻底破裂。法庭经调解无效,遂于近日依法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朴某在家庭财产分割上得到了补偿。 有关法律专家认为,在此类案件中,能够提供不利于有过错一方的关键证据是非常重要的,也是不容易的,关键证据是影响一个案件判定的主要依据。本案中,情书证据就起到了这样的作用。 专家提醒当事人:在注重收集图片和录音等证据的同时,不要忽略对书面关键证据的采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