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面保护意识缺失(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5日05:49 人民网-人民日报 | ||
近日,在北京市朝阳区某街头有一售卖盗版碟的摊贩,不少路人驻足选购。一女士购买了一张韩剧DVD,她说:“商场里这套电视剧卖200块,这张盗版压缩碟才20块。买过不少盗版碟,质量也差不到哪里去,多划算!” 这位女士道出了大批“盗版拥护者”的心声。不单音像制品,能以极低的价格穿上“鳄鱼”,戴上“欧米茄”,假冒、侵权商品圆了多少普通市民的名牌梦!难怪许多盗版者以“消费者喜欢”为“盗版有理、侵权无罪”注释。 北京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相关人士分析,盗版行为侵害的不仅是“正版”生产者的利益,最终也是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如“正版”企业为生存只能以“盗版价”与盗版者进行竞争,不但企业发展潜力被透支,而且市场秩序遭到破坏。“正版”不存,“盗版”焉附?就短期利益来说,假冒商品的质量无法保障,也常常给消费者带来意想不到的损失。如近年来层出不穷的手机爆炸伤人事件,原因就在于人们使用了假冒伪劣电池。 不仅消费者,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淡薄也普遍存在。笔者了解到,我国国内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还存在很多空白地带,大部分企业没有设立独立的知识产权机构,管理者多为兼职人员,专业知识匮乏。 广大消费者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企业维权意识的缺失,使得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推进道路走得异常艰辛。“加强宣传教育,培养人们的维权意识,增强人们的识别能力,形成保护知识产权的浓厚社会氛围,这需要我们不懈的努力。”信息产业部技术科技司知识产权中心主任赵天武说。 《人民日报》 (2005年01月05日 第十五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