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下月施行新规买鼠药登记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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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5日06:57 时代商报 |
【本报讯】据现代金报报道,记者1月4日从浙江省政府办公厅获悉,省长吕祖善日前签署第184号省政府令,公布《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实施办法》,自2005年2月1日起施行。 在这份即将实施的办法中规定,即个人购买属于剧毒化学品的农药、灭鼠药、灭虫药的,应当如实登记姓名、身份证号码。同时,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剧毒化学品的品名、产量、储存量、流向、用途的登记制度,登记记录应当至少保存2年。否则可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托运人办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时,承运人应当如实告知负责运输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以及承运车辆车牌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