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马彩票案”公证员犯玩忽职守罪被判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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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5日07:07 成都日报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据新华社电2004年12月31日上午,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西安宝马彩票案中公证员董萍玩忽职守案作出一审判决,董萍因犯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3月19日,西安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就2004年3月20日至25日在西安市东新街发行的6000万元即开型体育彩票,向西安市新城区公证处申请“二次”开奖公证,并提供了相关文件材料,公证承办人、国家三级公证员董萍未认真审查材料,也未查阅索取有关文件规定。在彩票发行期间的3月20日、22日、23日、24日4天中,董萍与其助理在现场公证,但董萍没有按规定监督审查“二次”抽奖彩民在中奖登记表上填写奖票号码和中奖奖票背面填注彩民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在“二次”抽奖彩民申请公证过程中,又未收集应当由公证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再次丧失了对中奖登记表、中奖奖票填注彩民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情况进行监督审查的机会,导致部分已中奖奖票被彩票发行承包人杨永明和其雇员孙承贵(另案已判决)抽走,交给他们叫来的“托儿”岳斌、刘晓莉、王长利(均另案已判决)再次使用,“抽得”三个特A奖,即3辆宝马车加12万元人民币。同时,董萍对岳、刘、王3个“托儿”在申请公证中使用的假的或过期的身份证未仔细审查,也未留存身份证复印件,最终导致大奖被他人骗取,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董萍当庭表示不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