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在处理交通事故时意外牵出一起贩运野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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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5日07:17 新华网 |
昨日凌晨,河南省高速交警支队柳林大队民警在处理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时,牵出一起贩运野兔的案件,当场查获野兔50多袋、约2000只。 据办案民警介绍,昨日凌晨2时许,一辆车牌号为“甘D11925”的大货车与一辆“豫N09660”的大货车在连霍高速548公里处发生追尾,甘肃车受损严重,无法行驶。驾驶员贾某受伤,被送进中牟县中医院。民警们在从受损车上卸货时,发现装货的袋子大都是灰色的,有两只绿色的袋子里露出毛茸茸的动物尸体,就问押车人车上装的啥货,回答说是药材,有两袋装的是兔子,安徽的朋友要的。押车人说话时神色慌张,言词闪烁,引起了民警的怀疑。当民警往下扒时,发现绿色袋子越来越多,最后一清点竟然有50个,绿袋子里装的都是野兔,总共约2000只。 经查,贾某为甘肃陇西县巩昌镇东巷村人,这批药材和野兔全准备运往安徽亳州。目前,此案已通知郑州市林业局有关部门。 据郑州市森林公安分局的有关人士介绍,野兔属于省级保护动物,运输、贩卖都需要办理有关证件。“对于这车兔子下一步调查核实清楚后,将移交林业主管部门,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没收,二是罚款。”高速交巡警介绍说。(来源:大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