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三和”不给发票(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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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5日07:45 华商晨报 | ||
记者调查:昨日14时许,记者在东陵区丰乐二街看到,路东侧一处临街门市上悬挂着大幅条幅:“三和百货库存商品大清仓……”门前的一个宣传板上,写着清仓日期截止到1月26日。 随后,记者在商场里面购买了一双皮鞋,业主自称曾在原三和百货经营过,记者向她要发票,但她只给了一张没有任何印章的“交款通知书”,“有什么问题可直接找我,但发票肯定没有。” 对于为何要用三和百货这个称谓时,承租人孙先生说,“因为经营人员和积压的货物大多是原三和百货的,所以使用这个称呼。但如果觉得不适当的话,可以改正不用。” 据东陵区工商局生产资料市场管理所管理员关先生介绍,该商场是2004年12月30日开业的,租期是一个月,租金为2万元,已经在该管理所备案。“由于该商场已经进行过备案。活动期间,如果消费者遇到假冒伪劣产品,可以随时举报。1月26日后出现问题也可以依法处理。” 记者也从税务部门了解到,根据税务征收法有关规定,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然后才能领购发票,档口才能合法为消费者开具发票。 商场承租人孙先生表示近日恰逢节日,还没有进行税务登记。本报记者 朱明宇(奖励线索提供者马先生15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