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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收费“治理”非法市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5日07:45 华商晨报

  晨报讯 (记者 田甜)市场摊主:我们虽是自发的非法市场,可每天都在给正规部门交纳管理费,还给开了正规收据,属“合法”经营!

  市场管理所:我们收费是为了将他们“赶”进正规市场,“以毒攻毒”!

  摊主 那些“制服”挺横

  昨日15时许,记者来到于洪区松山西路与长江北街交汇处,远远便看见路北人头攒动的景象:近40户商贩成三排将街道堵塞。

  这里的商贩都知道这个露天市场的“非法”性:“我们是自发形成的,已经五六天了,原来这里被取缔过,但又自发给弄起来了!”

  同时这些商贩也表示,自发形成后,便有一批“制服”来收管理费。“每天5块钱,可横了,不交就收你秤!”“每天都开着一个红色松花江来收钱,虽然收5块,但是给撕的收据是4块的,你要是问他‘不是5块吗?’他就再给你撕4块钱收据,然后再交5块……”商贩们议论道。

  摊主们将“制服”撕下的收据递给记者,只见收据上方清楚地盖有“于洪区陵西街道市场管理所收费专用章”,同时一部分收据是由辽宁省财政厅下发的正规收费票据,而另一部分则没有辽宁省财政厅收费专用票据的正规监制章及其编号,属“复制品”。

  “制服” 收费意在治理

  16时15分许,从一辆红色松花江面包车下来5名身穿“综合执法”制服的工作人员。只见他们分做几路进行收费,他们将收据向摊床上一扔,之后接过摊主的钱装进信封。

  “制服”说他们是于洪区陵西街道办事处城管科的工作人员,一赵姓工作人员直言不讳地表示:“这项收费没有任何依据!”

  “它的东侧是一个正规的川江市场,我们让这些商贩到川江去卖,但一直都赶不走,没办法,只好与川江收费标准一样来收取他们的费用,意在治理市场。”

  “我交了钱!他收了钱!说明他们承认了在这里卖东西合法!我凭啥走?”摊主们都认为这是一种“你情我愿”。

  市城管局 收费应该停止

  对此,沈阳市城管局新闻中心王主任说:“近日,执法局大部分人力都集中到了‘拆违’,因此,这种露天的非法经营情况有所反弹。”

  王主任表示,无论基于何种目的,这种无依据的收费是不能收取的,它非但没有解决实质问题,反倒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管理上的难度,不可取。非法市场,不用说,坚决取缔!(奖励线索提供者李先生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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