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信息跨行被盗 发卡银行赔偿储户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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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5日08:07 新华网 |
新华网上海频道1月5日消息:建设银行的龙卡在中国银行自助银行取款时,被犯罪分子盗取磁卡信息领走钱款,由此造成的损失谁来赔偿?继上海二中院去年12月10日宣判一起类似案件后,日前,浦东新区法院也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建设银行上海分行赔偿虞先生损失3442元及利息。 2003年5月,虞先生到中国银行的自助银行取款,按照提示刷卡并输入密码后,门没有打开。3个月后,虞先生发现自己的建行龙卡内少了3442元。事后才知道,犯罪分子在门禁系统上安装了盗码器,窃取了虞先生在内的23名市民的银行借记卡磁条信息及密码,盗用钱款。 这笔损失由建行、中国银行还是虞先生埋单?建行代理人辩称,虞先生在中国银行的自助银行门禁上刷卡造成密码泄露,建行不可能对中国银行的自助银行进行管理,所以虞先生的资金损失与建行无关,应由犯罪嫌疑人退赔。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犯罪分子侵犯的是银行的利益,并非储户的利益,银行不得将其损失转嫁于储户。建行发行的龙卡是具有“银联”联网标识的银行卡,跨行交易中,建行作为发卡行与中国银行分理处之间应为代理关系。据此,判令建行赔偿虞先生的卡内资金损失及相应利息。 法院同时提醒,银行理应加强对自助银行的风险防范,确保储户存款安全。虞先生被盗取信息和密码的自助银行门禁处没有使用说明和操作规范,也没有概括性的风险提示,从而使犯罪分子有机可乘。虽然储户和银行都具有保障交易安全的注意义务,但银行相对而言更能控制和避免风险,其注意义务应高于储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