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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站停车场收费有新标准 小车12小时最高限价4.5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5日09:05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谭亦芳 张睿通讯员/蓝岚)近日,广州市物价局公布了一批需执行政府定价的客运站、医院、公园的停车场新收费标准。海珠、天河、芳村等汽车客运站和东风公园、广州铁路中心医院的停车场收费标准均在新制定之列。

  据了解,这次收费标准是根据《广州市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制定的。新标准实行后,天河、海珠、芳村三家客运站对社会开放的露天停车场将基本实行以下停车费标准:小车1.5元/小时·辆,12小时最高限价4.5元;大车2元/小时·辆,12小时最高限价6元;摩托车1元/次(12小时内)。而这三个客运站的露天停车场的月保收费标准也基本保持在小车200元/月,大车300元/月的水平。

  据介绍,此次新标准出台后,天河客运站等对外开放的停车场的收费都有下降迹象,而以上公布的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可以下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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