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发票须加钱? 税务部门称商家索要税金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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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5日09:05 南方日报 |
本报讯(记者/王长庚 通讯员/江斌)消费者购物索要发票,需另交2%-6%的税款吗?市民杨先生向笔者报料称,近日他在太平洋电脑城一电脑公司购买摄像头后,老板无论如何都不同意开具发票,并说实在要开发票的话须再加20元,否则情愿不做这笔生意。笔者致电税务部门后得知:商品零售价格本来就是含税价格。 要发票加钱是行规 接到报料后,笔者随后到这家电脑公司,声称要买MP3。一切都如同杨先生所说,一开始老板很热情地为笔者介绍产品、价格,当笔者要求开发票时,老板立刻沉下脸来:“可以,加钱就行了。”笔者提醒他,开发票是商家的责任,不应由消费者多付钱。老板立即转过身去:“这是电脑城的行规,你不买就算了。”笔者在电脑城转了一圈,询问了几家店铺,得到的都是类似的答复。 害怕暴露真实销售额 从事电脑销售的何女士介绍说,她们商店所售电脑产品价格非常低廉,利润很薄,如果开具正式发票,税务部门就会据此多征收一定的税费。 何女士解释,不仅她们小公司这样做,就连给她们提供货源的大型电脑配件公司也有两套价格:如果要发票,她们同样也要多付钱给大公司。为什么所有公司都死活不愿给消费者开发票呢?何女士称,如果在每次卖东西的时候都开发票,那么就等于将自己真实的销售额暴露给税务部门,要纳的税自然也就多了。 零售价格已是含税价 笔者昨日拨打了广州市12366纳税服务热线,纳税服务热线的工作人员告诉笔者,根据有关法律,商品零售价格本来就是含税价,向消费者开具发票是商家必须履行的义务。商家在完成一笔商品交易后不开发票给消费者,属于偷税;在消费者坚持索要的情况下,要求消费者额外支付费用,已经是违法。如果消费者额外支付的费用超过销售额的4%,同样也是违法。该工作人员表示,消费者在保留商家开出的收据等证据后,可以拨打12366举报。税务部门将根据商家的营业额、违法行为和性质等进行处罚。 报料人:杨先生 奖金:8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