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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漏水楼下闹水灾急坏物业和警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5日09:33 上海青年报

  警方称业主不在不能擅闯民宅物业称其不具有执法能力无法入室解决至今四楼业主仍未联系上三楼业主还在擦水

  本报讯(记者刘春霞)昨天凌晨,沪杭公路418弄9幢18号居民楼六楼因水管发生问题开始漏水,逐层漏下的流水很快让下面的五楼、四楼、三楼成了“水帘洞”。经过抢修,六楼、五楼的“水势”控制住了,但因四楼家中无人,致使“囤积”在四楼的积水不断漏到三楼。对此,物业、居委、警察都不敢“擅闯民宅”。截至昨晚9点半记者截稿时,三楼的住户仍在饱受“漏水”之苦。

  六楼漏水殃及楼下

  从昨天凌晨2点钟开始,沪杭公路418弄巨龙台湾城小区501室的居民就开始“水漫金山”,由于漏水的601室家里没人,随着水越漏越多,很快楼下的401、301也受到殃及。

  昨天早上9点左右,接到消息赶来的物业多次联系601室业主,但都没能联系上。随后,物业与居委、警察商量,准备在几方都在场的情况下进入601室,解决漏水问题。但大家刚准备“破门而入”,此时刚联系上的601室业主明确表示反对,坚持要等自己到场后大家才能进屋。等该业主赶到,物业相关维修人员进入室内关掉漏水龙头已是中午时分,而楼下的住户家里早已被浸得一塌糊涂。

  四楼没人三楼遭殃

  昨天下午4点多,301住户张先生扫掉家里的漏水后发现墙上仍不断有水漏下,张先生忽然想到四楼没人住,于是赶紧再去找物业。物业随后联系四楼的业主,但当初业主留下的电话号码早已不对。

  张先生一直在家光着脚扫水。见联系不到四楼住户,张先生要求在物业、居委、警方等几方在场的情况下进入四楼住户家中扫水,但大家都表示住户不在不能“擅闯民宅”。

  这让张先生非常不解,“四楼现在没人住,是空的,如果户主不在上海,那我岂不是要等四楼的水全漏到我家才行?”张先生表示,现在无法联系到四楼业主,又不能入室扫水,自己这一晚上只能眼巴巴地在家里擦水。

  物业无权擅闯民宅

  对于张先生的不解,物业表示无奈。物业公司赵书记表示,物业只是个管理服务企业,如没有官方出具的证明或手续,就没有权利私自进入业主家中。

  “早上在六楼的时候,我们本想在几方在场的情况下进入业主家,但后来业主坚决反对。所以现在对四楼,我们有所顾虑。警察也说他们不好‘擅闯民宅’,物业更没办法。”赵书记说。

  据赵书记介绍,该楼已用十年,业主买房时所留的电话现在打不通,所以没办法及时与业主联系。“我们正在想各种办法联系业主。”赵书记说。

  建议:两权相害取其轻

  国运律师事务所郑志律师认为,本案例涉及到了两种公民权利的冲突,物业和警方确实处于一种两难的境地:如果进入四楼住户家中,会侵害住户的住宅权;而如果不进入四楼住户家,三楼住户的权益又难以保障。

  “两权相害取其轻,如果没办法补救,而又没有其他办法避免对三楼损害的发生,物业、警方可以采取一些施救措施,进入四楼住户家中把水扫净,但事后要帮助住户恢复原状,并要保证住户家中物品的完整。”郑律师建议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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