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胎可否考虑“配额制”进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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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5日09:44 中国环境报 |
桂林橡胶工业设计研究院的高孝恒,既是橡胶行业的专家,又是中国轮胎翻修利用协会的顾问。对于“坚决反对废旧轮胎进口”的呼声,他认为不应“一刀切”,应允许旧胎以“配额制”的形式进口。 他认为,我国轮胎绝大多数品种及规格供应充裕及过剩,且急需扩大出口,现出现的胎体紧张的问题已开始缓解,估计1~2年后可进一步缓解。没有必要进口旧轮胎,来做轮胎替换胎市场的补充。进口旧的巨型子午线工程胎更不可取。 但可以有限额地进口一定数量的旧载重轮胎,供有出口翻新胎业务的厂用于翻新出口,以利在国际市场竞争,况且我国每年均有部分旧胎出口。他建议,开放境外来旧轮胎翻新后返回的加工贸易。其操作办法为:采取配额制,配给有出口任务的翻胎厂及经营旧胎的经营主,配额数以前一年出口量乘以一定的系数,因进口的旧胎只经过初步检查,不可能都能翻新。对胎体的质量按我国翻胎国家标准验收与进口商签订合同,对不能翻新的废胎应可退换。我国过去一向有从中国香港、蒙古等地区运送旧轮胎到就近的翻胎厂翻新后再返回的加工贸易,这是一种互惠的加工贸易,如果堵住只会给走私开后门。我国无论是新胎还是翻新胎,与国际上先进国家相比都有一定的差距,进口一定数量高质量的旧胎,有助于搞活翻新胎的市场和提高新胎厂的翻新性,达到提高轮胎资源综合利用的效果。我国有可能发展为翻新轮胎出口大国,摸清其他国家的轮胎情况及对翻新胎的使用及要求,对我们自己也有好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