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要分手竟惹杀身祸 杀人罪犯陈德鑫被执行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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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5日11:00 大华网 |
本报讯(记者赵令蔚、通讯员宿华文)日前,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宣判执行大会,对故意杀人、抢劫等3宗严重刑事犯罪的4名罪犯进行宣判,并于会后将故意杀人罪犯陈德鑫、肖小卫,抢劫罪犯韦屈立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福建省南靖县无业男青年陈德鑫因其女友陈某提出分手而对陈怀恨在心。2003年5月15日晚8时左右,陈德鑫携带1把单刃尖刀窜至汕头市金园工业城粤东印刷厂内找到陈某,在要求陈不要与其分手遭拒绝后,萌发杀死陈某的恶念,持刀朝陈的颈部、胸腹部、背部等处乱砍乱刺,致被害人陈某当场死亡。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罪犯陈德鑫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来源:《汕头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