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的士死于车祸 该谁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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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5日11:24 东南快报 |
本报讯厦大学生小曾为考研返校,途中遇车祸不幸身亡,而事故责任人对小曾家属的赔偿请求置之不理。小曾父母便诉诸法律,把肇事者和相关责任人告上法庭。昨日上午,厦门市湖里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2004年8月12日4时30分,货车司机周某驾驶大型牵引车,由厦门联检楼往东渡方向行驶,行经厦门市石鼓山立交桥路口时,遇到林某驾驶的出租车。周某急忙减速,在避让过程中,牵引车碰撞出租车,造成车辆损坏,当时坐在出租车上的小曾死亡。 事后,小曾的父母与车祸的两责任人及其所属单位多次协商,要求赔偿,均被拒绝。 于是小曾的父母把周某、林某和二人所在的安泰运输有限公司、高林坚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一起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令四被告连带赔偿原告损失58万余元并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 昨日庭审中,双方围绕被告是否要承担“连带责任”展开激烈争辩。第三被告安泰运输有限公司认为原告要求自己承担“连带责任”缺乏法律依据。第四被告高林坚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也认为自己不应成为案件被告,不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庭辩过程中,小曾的父亲始终很沉默。答辩结束后,他仍然不愿多说话。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其实永远用金钱无法弥补。本案如何进展,本报将进一步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