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公务员 该不该破除“学历歧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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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6日05:49 人民网-人民日报 |
本版1月5日刊登消息《厦门招考公务员破除“学历歧视”》,报道厦门市公务员招考取消学历类别限制,不区分全日制学历和非全日制学历,具有自考、电大、夜大、函授等国家承认学历者都可以报考公务员。招考公务员该不该破除“学历歧视”?这一报道引起了读者和人民网网友的热烈争论——— 网友留言 ———厦门的做法值得赞赏。领导们在报告中说了那么多要“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不拘一格选人才”,为什么老是停在空中落不到实处? ———应该这样,考公务员是检验一个人素质,靠素质说话,岂能靠文凭呢?招考是选有能力的人,不是选高学历的人;是选实践中的人才,不是选取上学的人才。关键是要进一步细化选的方法,要科学合理。 ———这还不够,既然有考试,根本就不应该有学历限制。因为社会上还有很多自学成才而没有学历的人! ———将未经统一考试、录取的党校学历和国民教育学历等同,这对于经过统一入学考试和含辛茹苦自学考试的学子们是不公平的。 ———公务员起码应该是普通大本,这过分吗?大学生可是一堆一堆的,不是不够用! ———如果监督不到位,学历门坎越低,公正性就越差。到最后,优秀人才进不来,大量劣质人才通过关系却进来了。 读者来信政治版编辑: 一直以来,人们总是认为,经受过正规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要比非“科班”出身的人素质强些,但这只是就总体上而言,并不全面。近些年来,没有受过全日制高等教育,而在各项工作中取得了骄人业绩的,也大有人在。远的不说,前不久闹得沸沸扬扬的深圳市一名勤杂工,在公务员考试中,就成为“状元”;去年,广东省惠州市一名只受过函授教育的人,通过自学成才,在参加全国的司法考试时,也成为惠州市的“状元”。这就充分说明,一个人的综合能力,包括科研能力、工作能力等,学历并不是最重要的因素。不求上进者,即使有再高的学历,也终有落伍的一天。 广东东莞市东城职业中学 朱忠保 《人民日报》 (2005年01月06日 第十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