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男友赌气竟烧汽车 放火罪罪名成立被判刑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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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6日10:59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1月6日电据解放日报报道,臧某因将一张点燃的餐巾纸置于汽车内,导致该车和相邻两辆汽车被烧毁,被上海嘉定法院以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 臧某现年20岁,因怀疑男友有其他女朋友,要查看男友的手机,男友不答应。在反复争吵中,被激怒的臧某点燃手中的一张餐巾纸,扔在车座上。顷刻间,火苗包围了整辆汽车,又蔓延到旁边一辆商务车。 臧某回过神来,一边奋力扑救,一边打电话报警。火越来越大,“金杯”客车又突然冲向前面一辆“桑塔纳”轿车,将其引燃。 去年11月,臧某被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认为臧某故意放火,烧毁三辆汽车,构成放火罪。臧某和辩护人辩称,自己并非故意要烧车,对于烧毁汽车的结果,主观上没有预见,是过失犯罪;火灾发生后,臧某又自动报警,希望法院从轻处罚。 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臧某并不希望上述危害结果的发生,之后也尽力扑救,但将汽车点燃后,火势已非其所能控制。臧某的放任行为直接导致了危害结果的发生。法院最终认定,臧某犯放火罪成立。(张志慧、陆一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