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男五年内娶三个“老婆” 判刑后离婚欲分财产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6日14:33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1月6日电据新闻晚报报道,陈某在5年内娶了三个“老婆”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他将妻子告上法庭,要求分割财产,他的妻子向法院提起反诉,要求丈夫赔偿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失共10万元。昨天,徐汇法院公开审理此案。 陈某在5年内,娶了3个“老婆”,生了3个孩子。终于,该男子实在难以忍受不断爆发的家庭纠纷,向警方投案自首。徐汇区法院当庭口头判决,以重婚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30余岁的陈某,1996年和青梅竹马的郑某结婚。据陈某解释,“婚后两人感情不好,总为了一些小事争吵。”陈某认为妻子不尊重老人,于是,他采取回避态度,整天借口加班不回家。 李某是浦东某饭店服务员,一次陈某在浦东某饭店吃饭时,两人认识了。感情迅速升温,以夫妻名义同居,并在1999年和2002年分别生育了2个女儿。但陈某并没有因此知足,又有了第三位“妻子”莫某。莫某是陈某工作上的伙伴。2003年,陈某公司的业务做到了杭州,他和莫某便以夫妻名义在杭州租房同居,并于2004年8月生了1个儿子。 3个“妻子”本来相安无事,互相都不知道对方存在。但去年,莫某给在上海的陈某打电话时,不料接电话的是郑某,双方都称自己才是陈某的妻子,由此事情败露。郑某得知真相后,每天大吵大闹,陈实在忍受不了,就到公安局自首了。(范献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