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同居情人引狼入室 男保姆谋杀女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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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6日14:49 大华网-特区青年报 |
厦门市发生的两男保姆抢劫杀害女主人一案,上月28日开始审理。据检察机关指控,去年8月14日凌晨6时许,乔凤云、王宏宾先后进入“女主人”吴丽梅(化名)家,王用手套丝袜捂住吴丽梅嘴部,将她摁倒在床上;而乔凤云则用手掐住吴的颈部,并朝其胸部打了一拳。后来,乔还把吴的衣服全部脱掉,并将三角裤塞入吴的嘴部,致其死亡。经法医鉴定,吴丽梅是颈部被扼、异物(三角裤)堵塞呼吸道致机械性窒息而死亡。之后,王宏宾和乔凤云搜走吴丽梅佩戴的一对黄金手镯、一条黄金项链、两枚黄金戒指和一部手机及500元现金逃跑。8月16日,王宏宾在漳州落网;8月24日,乔凤云在厦门市被逮。 检察机关指控,王宏宾与乔凤云犯抢劫罪。 “男保姆”就是小情人 王、乔都长得五官端正、年轻俊朗。王宏宾是安徽利辛县人,今年24岁;乔凤云是安徽太和县人,今年才22岁。王宏宾和乔凤云是初中同学,两人是多年好朋友。不过在法庭上,两个好朋友互相指责、推卸责任。 王宏宾是2003年来厦的,起初在白鹭洲一酒店做保安,但他嫌干这行又苦又累赚钱又不多,后来,他去找老乡乔凤云时认识了吴丽梅,当时乔是吴丽梅的“保姆”。 吴丽梅现年45岁,病退在家。据说是哮喘病,而王、乔都说她有心脏病、颈椎病。吴丽梅虽然打扮得珠光宝气像个贵妇人,但她驼背长得一点也不好看。吴丽梅喜欢请男保姆,说是因为女保姆扶不动她,其实有些男保姆是她的同居情人。吴丽梅脾气很大极爱骂人,因此她的“男保姆”更换频率极高,平均半年多就换一个,前后共有7个人,而王宏宾是接乔凤云“班”的。 上月28日,乔凤云在法庭上承认自己是吴丽梅的情夫,甚至在吴死之前还刚刚与她发生过性关系。乔说自己从小缺乏母爱,因而依恋吴丽梅。而王宏宾在公安机关讯问时说他与吴丽梅发生过性关系,在法庭上却一口咬定自己不是吴的情夫,而是吴女儿的男朋友,因为他喜欢吴的女儿,而吴丽梅也说她女儿喜欢他并答应将女儿嫁给他。王宏宾说,吴丽梅甚至还与他一同回安徽老家探望过“亲家”。 在法庭上,乔凤云还坚持说吴丽梅并没有给他钱花。 要她的钱也要她的命 2004年5月,王宏宾辞去了这份工作,王说因为他有了新的女朋友。但他与吴丽梅分手后整天游手好闲,手头吃紧,因此经常向吴丽梅借钱,但常常遭拒。 王宏宾说,8月12日,他又找吴丽梅借钱,她给了200元。之后吴就频频打电话催他回她家,但他不肯,于是她就打电话给他的家人、朋友,四处传播说他偷钱。为此,他非常生气决心“教训”一下吴丽梅。 王宏宾说他的“教训”指的是“拿她的钱”,他知道吴的钱都放在哪;而乔凤云说王宏宾找他时说是要弄死吴丽梅,如果是别人给个20万也就算了,但吴丽梅即使给钱也得让她死。 乔凤云一口咬定自己与吴丽梅之间并没什么矛盾,是因为王宏宾与吴丽梅结仇,进不了她家门才让他帮助去开门的。但王宏宾说乔凤云其实也恨吴丽梅,乔的几个亲戚都在吴丈夫的工厂上班,吴丽梅赶走乔凤云时,还扬言让他的亲戚也滚蛋。 要让女主人死得“脏” 8月13日,乔凤云应约从漳州赶到厦门,与王宏宾一块在酒店制定了详细的作案计划。为此,王宏宾准备了一双黄色的女式半腰丝袜,王称这袜子原来穿在他脚上的,是在进吴家大门前才脱下来的,而不是事先准备的。公诉人奇怪地问他:“你干吗要穿一双女式丝袜呀?”王宏宾很不服气地说:“这种袜子男人也能穿的。” 次日凌晨五六点左右,乔凤云先叫开了吴丽梅的门,而王宏宾犹豫了很久才进去,他一进去就遭到吴的一顿臭骂。王宏宾担心睡在隔壁的吴的女儿听见,即举起套着丝袜的手捂住吴的嘴巴。乔凤云说,他本想掰开王宏宾的手,但王用一种他从未见过的眼神看了他一眼,于是他放弃了。 乔凤云说,过了六七分钟,王宏宾让他摸吴丽梅的脉搏,但他的手一直发抖,摸了摸吴的脖子感觉不出来。公诉人质问他:你摸脉搏用了多大力气呀!把被害人脖子的舍骨都掐断了。 此后,乔凤云脱下了吴丽梅的睡裤和内裤,乔说这样会让人误以为吴是因为男女关系致死的,这样吴家人就不好意思报案。据王宏宾说,乔凤云先塞之后用拳头把内裤打进吴丽梅的嘴巴里。乔凤云称,这样做是想“脏”一下吴丽梅。 之后,乔凤云和王宏宾将吴丽梅的财产席卷一空,逃之夭夭。(廖桂金唐红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