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鸣:不该对“千里运尸”进行道德褒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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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6日22:08 人民网 |
网友:薛克智 湖南民工李绍为和他的同伴先后将死者假扮为醉鬼、病人,欲将死者从福建运回湖南,最终在广州被警察发现制止——这一社会新闻深深地打动了毛飞先生,于是我们读到了他撰写的《“千里运尸”中的道德光芒》一文。 毛先生在其文章中说,“艰辛求生的民工、被忽略了的死亡、缺位的救助机构,‘千里运尸’的故事里满是凄凉悲苦,惟一的亮色就是有了李绍为他们这四个有情有义的汉子。他们的存在再次告诉我们,道德与善行不是所谓上层阶层的奢侈品,即使是处于金字塔低层的人们,依然能够绽放出颤动整个社会良知的道德光芒。”“同乡之谊、朋友之义、死者葬于故里,为了实践这些质朴的道德原则,李绍为和他的工友付出了常人难以想像的代价。试想,倾囊而出、亲身背尸、千里返乡,有几人能够为实践德行付出如此代价?……”毛飞先生特别指出,李绍为千里扛尸返乡这一“所谓的‘不当’、‘愚蠢’行为”,“只不过是极端边缘化生存状态下无奈的选择”,“对李绍为所作所为的指责,无非是源自于某些人对现实漠然无视罢了”。 在我看来,如此饱蘸浓墨书写出来的道德话语颇为动人,但包含着些许“毒素”,弄不好会传染给他人。 首先,我要明确地告诉毛先生:“千里运尸”行为是违背殡葬法规、与现代文明理念格格不入。从这件事中,我们看到了当下部分民工素质的低下和粗鄙,我们应为此感到悲哀。试想,如果纵容这样的行为,众人起而效尤,我们的旅途上将是什么景象?如果死者因患有传染性疾病致死,或遗体发生腐变,那么,在对这样的遗体进行“乔装”外运中会造成什么后果呢?对这种可能侵犯公众利益并带来负面社会影响的行为,人们不应该进行谴责和制止吗? 不错,鉴于李绍为等人生长的环境、年龄、受教育的程度,人们应对处于生存边缘状态的李绍为们给予同情和关怀,但这不意味着连他们的愚蠢行为我们也要加以肯定或美化。 从毛先生的评论中,我们分明闻到了一种民粹主义的气息。不久前,有人为民工编了首歌提醒他们注意些什么,有人就说这是歧视民工,有的部门在剖析和探察社会治安案件上升问题时涉及民工增加的因素,有的人就受不了了,说这也是歧视民工……似乎对民工一味歌颂和褒扬才没有违背道义民情。心态如此扭曲,岂不咄咄怪事吗? 其实,落后的殡葬文化观念,不仅存在于李绍为等民工之中,在城市现代生活中也俯拾皆是:有些城里人沿袭乡村旧俗在户外搭灵棚、家里设灵堂搞祭祀;有的在机关单位、街道、集体家属院办丧事,喧闹扰民;有的送葬队伍浩浩荡荡,沿街抛撒纸钱,影响交通与环境卫生,等等。也许,在如此落后的殡葬礼仪中寄托着当事者很多真挚感人的道德诉求,但由于与现代社会生活脱节,早已变得不合时宜了。不进行移风易俗,怎么得了?目前,在殡葬问题上,各地都在倡导要革除丧葬陋习,坚持文明、节俭办丧事,但落实起来并不容易。对落后的社会行为我们切不要空泛地褒扬什么,轻易地赋予什么精神意义。要知道,对于落后、无知等世象予以道德高估,那是很容易的。不过,如果从中看出了“灿若桃花”,那就很不妙了。 毋庸讳言,经历了这么长时间的现代化洗礼,许多国人的思维方式依然是以经验代替理性、以人情代替法治和契约。什么“江湖义气”,“为朋友两肋插刀”,“拉帮结派”……可谓屡见不鲜,在小圈子里这些东西也是罩着道德光环而倍受推崇的,表现出顽强的生命力。要改变这样的文化生态,革新传统农业社会的文化模式和社会结构,还有漫长的路要走。 “千里运尸”中的道德之辩,使我们看到了传统与现代之间的冲突或对抗。但无论如何,违背法治的道德褒扬是含有“毒素”的,是不足为训的! 新闻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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