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薪权永远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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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7日03:20 现代快报 |
三年前,田壮就开始走上了为自己讨要5200元工资的路程,在自己追讨无果的情况下,田走上了法律程序,并且赢了官司,但由于被执行人从未出现过,田壮至今未能拿到应得的工资。昨天快报B11版发表了《讨薪三年赢了官司还是输》一文,承办此案的秦淮区法院执行局的法官表示,此案中的田壮追讨自己薪水的权利永远有效。 据承办田壮一案的张法官介绍,接到田索要工资的案子后,他们立即和田进行了沟通,并先后三次发送传票至被执行人程勇家,也先后多次到被执行人家里走访,但是当事人程勇一直不在家。张法官曾在一次早晨6点前往程家,但仍未能找到当事人。而且发现程的家里普普通通,也无什么值钱的东西;法官之后几次到程家,也只能见到他家里有一个80多岁的老奶奶,不认识字,说话也不清楚,且身体虚弱,无人照顾。与此同时,法院不断地和田沟通,随时将执行情况告知田壮。在一份去年6月3日的谈话笔录上,记者看到,法院告知田本人,他们曾多次寻找当事人而均未找到程勇。田认为,程勇总会出现的,他可以等。同时张法官将本人的手机号给了田壮,让田一旦发现了程勇,就立即通知他们,他们会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现场,并按照法律维护田的合法权益。 目前,对于田的案子在法律程序上已经完结,但秦淮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陈局长表示,田依法追讨自己应得利益的权利永远有效。同时,他也承诺,承办法官的手机24小时开机,一旦田壮本人发现被执行人踪影,也可以告知案件的承办法官,他们将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找到被执行人,并启动新的法律程序,帮助受害者维护权益。快报记者吴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