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3月1日起征生活垃圾处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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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7日03:42 东南早报 |
生活垃圾作业服务将市场化,具体收费标准未定 5月12日,厦门垃圾处理实现自动化 早报讯 (记者周长锋吴语/文蔡立荣/图)生活垃圾作业服务将市场化,3月1日起,厦门将开征垃圾处理费。 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对象为厦门市区、镇所在地、街道、独立工业区、经济开发区以及上述区域的近岸海域范围内的一切单位、居民家庭和个人。 昨日,厦门市政府发布消息称,《厦门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已于2004年11月12日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新管理办法于2005年3月1日施行。此办法增设了生活垃圾申报制度、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和监督检察机制。对不执行者,将处以100-1000元的罚款。日产垃圾1504吨 据悉,厦门现日产垃圾1504吨,垃圾结构产生较大变化。为达到更好管理,有必要对垃圾管理立法,进一步对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等环节的规范管理进行补充和细化。 省有关规定为每月9元/户 目前具体收费标准未定。厦门市环保部门相关负责人称,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曾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工作的补充通知》中规定:尚未开征污水、垃圾处理费的设市城市和已签订污水、垃圾处理投资运营合同的县须在2004年底前开征污水、垃圾处理费。《通知》规定,现阶段城市居民的垃圾处理费原则上按不低于每月9元/户收取,以满足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需要。 该负责人认为,厦门是经济特区,人民的生活水平较高,因此,厦门开征垃圾处理费至少每人每月10元/户。 生活垃圾申报制度 环境卫生责任单位必须向所在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每年一次申报其生活垃圾种类、垃圾产生量、存放地点、容器类型、运输和处理方式及处置场地等事项。该项制度有利于市容环境卫生专业管理部门在生活垃圾发生不正常减量时能及时进行查处,有效阻止生活垃圾无序排放。阻止医疗垃圾、危险垃圾混入生活垃圾,危害环境和人身体健康。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制度 根据厦门市生活垃圾结构成分分析,居民生活垃圾中可回收再生物质占垃圾总量的24%左右,因此必须从源头抓起。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运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