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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点房电费缘何每度收1元 威海物价局:不能违规收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7日08:39 水母网

  经技区海峰路30号商业网点房业户丛女士近日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威海中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其收取的电费为每度1元,而商业用电每度为0.742元,不知是何原因。对此,物业公司称是加进了部分损耗。但据了解,这样收费并没有依据。

  接到丛女士的反映后,1月5日上午,记者前去了解情况。由于丛女士未留下联系方式,记者向同在海峰路30号楼经营五金电器的业户蒋先生了解情况。蒋先生说,每度电电费交1元的情况,已经持续好长时间了,就在当天上午,中顺物业公司还向他按每度电1元的标准收了电费。记者在海峰路30号楼的3楼找到了中顺物业公司。该公司负责人王女士承认其电费是按每度电1元的标准收取,收费已有一年时间,原因是将一些损耗加了进去,否则物业公司根本包不住费用。记者询问这样收取电费是否有物价部门的许可时,王女士称没有,但她认为物业管理包括收电费等在内。她还说,该公司收费是经技区供电部门同意的。记者随后与威海供电公司经区供电部门取得联系。该单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因为海峰路30号楼对外只有一块电表,供电部门只按规定的分类电价(城市网点房每度电为0.742元)收取该楼总的电费,至于物业公司向业户收多少,他们并不清楚。市物价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无论什么情况,电费收取都应该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责任编辑:林天波(来源:威海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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